2021年1月1日起将取消在港澳台地区学习证明
2020/11/19/周四 0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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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陆教育部继早前为简化学历认证程序,自本月(2020.11.1)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。该部门于周三(18日)在官网发布公告称,自2021年1月1日起,取消大陆民众在港澳台地区的学习证明,简化办事程序,方便在当地学习的民众在大陆工作和生活。
教育部取消《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》《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》,香港中联办、澳门中联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。相关部门于2021年1月1日凌晨零时前受理的申请将依然有效。
上述学习证明被取消后,相关部门和单位可通过民众提供的港澳台院校录取材料、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、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对方资历,亦可根据港澳台通行证的出入境讯息、机票和船票等行程单据,确定他们在港澳台地区的学习期限。